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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年贵州省青年发展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0-10 10:34 来源:教务处浏览:

各行政部门、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关于“全力推进青年友好型成长型省份建设”的部署安排,进一步深化对贵州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的研究,更好引领服务青少年,提升全省青少年工作的科学化、体系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新时代贵州党的青年工作高质量 发展,根据《贵州省青年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课题管理办法》”),实施2024—2025年贵州省青年发 展课题研究申报工作,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2024—2025年贵州省青年发展研究课题申报工作,要围绕服 务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紧扣全省“四新”“四化”主战略和建设 “四区一高地”主定位,聚焦青少年所思所想、所急所盼,突出理 论与实践结合,注重成果转化运用,积极为全省有关决策提供研究支撑,为推动新时代全省党的青年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
    二、课题组织
    2024—2025年贵州省青年发展研究课题由团省委、省社科院、省教育厅、省社科联联合发布,由贵州青年发展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
    三、课题类别
    2024—2025年贵州省青年发展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经专家评审后立项。根据课题急需和重要程度分为重点招标课题和一般招标课题。
    1.重点招标课题选题从《2024—2025年贵州省青年发展研 究重点招标课题选题》(附件1)中产生。
    2.一般招标课题选题从《2024—2025年贵州省青年发展研 究一般招标课题选题》(附件2)中产生,也可围绕上述选题方向,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选题。自行设计的申报选题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紧扣青年发展和青年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开展研究。
    四、申报对象
    全省各高校、科研机构研究者,各级教育部门、社科联及全省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均可参与课题研究。课题申报应组建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可依托高校或科研机构,邀请长期关注研究青年问题的有关专家、学者参与,并应适当吸收从事青少年实务工作的同志参与,提升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高校青年教师、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积极参与课题申报。
    五、申报程序
    1.作为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申报课题需填写《贵州省青年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3)和《贵州省青年发展研究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并于10月18日下午18:00前将电子版(签字、盖章PDF格式)和纸质版(一式五份)报至科研处。
    2.课题立项。研究院组织专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立项评审,并经课题发布单位确认后,予以正式立项。
    3.课题结项。通过立项的课题,须在申报后一年内提交课题成果及相关材料。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提交研究成果的,经本人申请并经研究院审核同意后,可延期3个月结项。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必须通过专家评审、研究院审核验收并报课题发布单位同意后,方可正式结项。课题结项成果形式一般为论文或研究报告。以论文结项的,应在核心期刊(或CSSCI扩展版)及以上发表至少1篇或者普通报刊发表至少2篇论文;重点课题以研究报告结项的,应提交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一般课题以研究报告结项的,应提交不少于1.5万字的研究报告。全部课题均须提交一篇3000至5000字的决策咨询报告,以外语撰写或发表的研究成果,必须提供简体中文版本。决策咨询报告获得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可直接结项。上述成果均需提供可编辑电子版(word或wps版本),并按照研究院下发的规定格式编辑排版。
    公开发布的研究成果、提交的决策咨询报告须与研究主题高度相关,且须明确标注“贵州青年发展研究课题”字样,否则不予结项。课题结项成果应当查重,须附本人签名的查重报告1篇(要求知网、维普或万方全文数据库查重,重复率原则上不超过 20%)。
    六、课题申报
    限制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时间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促进多出优秀成果、杰出人才,特对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申请;在研青年发展研究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在研青年发展研究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课题申请。
    2.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条款之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提出申请。
    3.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项目(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4.凡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年度课题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原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最终研究成果与原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 50%。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原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课题申请:
    (1)“课题设计论证”明显简单粗糙或存在抄袭情况的。
    (2)《申请书》填报内容(包括申请人或课题组成员的基 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
    (3)被终止或撤销贵州省青年发展研究课题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领衔或参与申报课题。
    (4)已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含国家软科学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国家各部委课题、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的,不得参与申报。
    七、课题研究保障和激励措施
    课题研究经费由团省委提供,由贵州青年发展研究院按照《课题管理办法》支出及使用。对正式立项的重点课题,由研究院按程序给予3000元启动经费支持;对结项成果(不分重点招标 课题和一般招标课题)被评为“优秀”“良好”等次的,按照《课题管理办法》给予经费支持,优秀、良好课题研究成果还将择优刊载到《贵州青年发展蓝皮书》等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相关刊物中。
    八、相关要求
    课题研究引用统计数据应当为最新统计数据,研究成果应做到主题突出、观点鲜明、资料详实、数据准确、论证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既要在研究意义上有论述,也要在理论上有建树,在对策上有建议,在实施效果上有论证,能够为推动青年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价值。
 
 


关于开展2024—2025年贵州省青年发展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图1) 附件
 
 
 联系人:张璐芳(18886308073)
 
                                                                     贵州工程职业学院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