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程职业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选举办法
时间:2020-07-13 16:49 来源:admin
贵州工程职业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贵州工程职业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章程》,贵州工程职业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委员。
二、与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三、大会选举工作在贵州工程职业学院社科联第一次代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进行,与会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并提交第一次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五、与会代表超过应到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实际与会代表过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候选人落选,进行二次选举。
六、对候选人,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反对票者可以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赞成的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作任何标识。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栏内填写另选人的姓名,并标注赞同符号。每张选票上的投赞成票的人数加另选人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填写选票时,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该候选人这一票无效。填写选票不得用铅笔,用铅笔填写无效。
八、会场内设一个投票箱。未到会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九、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名,由大会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经大会通过后,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设计票人2名,在大会工作人员中指定,在总监票人领导下进行工作。
十、投票后,当众开启票箱,由工作人员清点选票,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清点选票的结果,再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一、如选举有效,即由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由总监票人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宣布选举结果时,当选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按顺序排列,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二、本选举办法如有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贵州工程职业学院社科联第一次全委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