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杨林森等148名 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的公示
时间:2025-01-03 16:17 来源:教务处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贵州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贵工教〔2023〕61 号)第四十条第5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学校可以做退学处理”。现经各二级学院核实上报,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杨林森等148名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示期之日起10日内,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不再受理相关申诉。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11月19日,公示期满视为送达。
电 话:0856-8656126
附件:2024-2025学年上期高职退学学生名单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11月19日,公示期满视为送达。
电 话:0856-8656126
附件:2024-2025学年上期高职退学学生名单
贵州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4年11月13日
2024年11月13日
2024-2025学年上期高职退学学生名单 |